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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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l |
0.5g*10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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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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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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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935 |
国药准字H13021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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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和预防多种真菌引起的感染,如头皮糠疹(头皮屑)、脂溢性皮炎和花斑癣。能迅速缓解由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引起的脱屑和瘙痒。 |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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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成人常用剂量: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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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偶见局部皮肤烧灼感、瘙痒、刺激以及头发干燥、变色。 |
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1.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2.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3.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5.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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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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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25毫克。 |
头孢唑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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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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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