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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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8粒 |
每粒重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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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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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1179 |
国药准字Z2302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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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疼、鼻塞、打喷嚏、流鼻涕、咳嗽等症状。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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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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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过敏性皮炎等。偶见有胸闷、心悸、咽喉痛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等。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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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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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0.1g,马来酸氯苯那敏0.7mg,千里光干膏23mg,虎杖干膏55mg。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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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性粉末。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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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者,少数(2.不宜大量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3.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