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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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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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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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84 |
国药准字H2001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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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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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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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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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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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辅料为:纯化水、甘油、轻质液状石蜡、天然碳十六-十八烷醇、无水亚硫酸钠、月桂氮革酮、乙二胺四醋酸二钠、香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辅料为: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白凡士林,鲸蜡醇,矿物油,二甲硅油,司盘60,吐温60,对羟基苯甲酸甲酯,丙二醇,香料,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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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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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倘若对治疗之患部面积较大或需要使用对封包法,均会增加激素全身吸收可能性,应密切注意。 2.局部使用糖皮质激素对孕娠期间之绝对安全性尚无定论,故不宜滥用及大量或长期使用。 3.本品不供眼科使用。 4.本品不宜长期用于面部。 5.应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