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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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片 |
2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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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宏业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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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213 |
国药准字H21023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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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牛皮癣)。 |
用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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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服用本品起效时间为1—2周,大部分患者6—8周疗效显著。 |
外用。涂于患处,每次0.2-0.3ml,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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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偶有过敏症状或疼痛增加、头晕、焦虑、红斑、血清氨基转移酶及总胆红质升高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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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细菌性、真菌性及病毒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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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氨肽素0.2克、氨茶碱0.02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0005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含酷酿曲安奈德17.25mg,盐股林可霉素172.5mg(17.25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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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褐色。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或微浊的具有一定粘稠度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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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车、船或操纵危险的机器或高空作业 |
1.使用本剂时,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投药期间应限于疾病治疗所需要最低限度的期间。 2.使用后应将瓶口盖好,不要使瓶口污染。 3.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