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粒 |
0.1g |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504 |
国药准字H3702038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功效:用于感冒引起的鼻塞、咽喉痛、头痛发热等,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1次)。本品最大剂量一日不宜超过2粒 |
1、 成人常用量 口服。(1) 抗风湿,一次0.4g~0.6 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 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 g。 2、小儿常用量 口服。 每次按体重5 mg/kg~10 mg/kg,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偶见皮疹、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厌食及面色苍白等,个别患者初服后出现嗜睡或轻度头昏,停药后症状消失。(2)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长期或大量使用对肝、肾功能均有损害。(3)有时可致幻觉、精神紊乱,偶见有语言含糊不清、不自主眼球运动,一般是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过度或中毒的表现。(4)对老年患者,可致排尿困难、昏厥,常引起体位性低血压。(5)偶见白细胞减少。(6)较顽固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能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厌食、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梦魇等。少见头痛、视物模糊、口鼻及喉干、便秘、疲劳无力等。(7)长期治疗可见下肢肿胀。 |
1、 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 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 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 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 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 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辅料: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小丸。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避免开车、高空作业。(2)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3)下列情况应慎用:①肝、肾功能不全者。②脑血管病史、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病史、末梢性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癫痫病史者。(4)交叉过敏反应:对少数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5)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