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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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 |
5g: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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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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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59 |
国药准字H20066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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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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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抹患部,一日1~3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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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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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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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苯甲酸120毫克,水杨酸60毫克,冰片10毫克。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95%)、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EDTA-2Na、三乙醇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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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软膏;有冰片的特臭。 |
本品为半透明或白色乳剂粘稠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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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面部、腋下、腹股沟、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