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复方 |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040 |
国药准字H3102249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
用于手癣、足癣。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外用。每晚1次。先将每包药物均分8份(每份约6克),用时取1份溶于约1000毫升(1升)热水中,稍温后浸泡患处,边浸泡边揉搓(约30分钟)即可。 |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面部及破溃处禁用。 |
对本品过敏。局部有破溃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水杨酸60毫克,间苯二酚20毫克,苯酚10毫克,水杨酸甲酯0.3毫克,甘油0.3毫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48克内含鞣酸18克,水杨酸18克,硼酸12克。辅料为: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橙色澄明溶液,有特臭。 |
淡黄色粉末 |
|
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眼和其它粘膜处。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涂药后立即洗手。糖尿病、血友病患者慎用,防止引起急性炎症和溃疡。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时勿与铁器接触,否则易变质。6.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7.连用2次后,皮肤可见剥离现象,应让其自然脱落。8.糖尿病、周围血管疾病患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