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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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水杨酸:6%;间苯二酚:2%;苯酚:1%;水杨酸甲酯:3% |
15ml: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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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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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802 |
国药准字H20063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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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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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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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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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面部及破溃处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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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水杨酸60毫克,间苯二酚20毫克,苯酚10毫克,水杨酸甲酯0.3毫克,甘油0.3毫升。 |
本品含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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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橙色澄明溶液,有特臭。 |
本品为搽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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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眼和其它粘膜处。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涂药后立即洗手。糖尿病、血友病患者慎用,防止引起急性炎症和溃疡。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1.本品仅供皮肤局部使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黏膜。 2.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3.本品不宜用于开放性伤口。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