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7.8g*16袋 |
0.3g*12粒*2板 |
|
生产企业 |
星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173 |
国药准字Z1098304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
用法用量 |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川芎、白芷、羌活、细辛、防风、薄荷、荆芥、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色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
注意事项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