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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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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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大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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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17 |
国药准字H41024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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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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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直接涂于患处,每日2~3次,病情较重或慢性炎症患者,每日5~8次或遵医嘱。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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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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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疱)禁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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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羟苯乙酯、二甲基亚砜、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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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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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它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干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