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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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0.1%(5g:5mg)*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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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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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17 |
国药准字H20173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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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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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直接涂于患处,每日2~3次,病情较重或慢性炎症患者,每日5~8次或遵医嘱。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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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1.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 2.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激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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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疱)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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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羟苯乙酯、二甲基亚砜、纯化水。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糠酸莫米松1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药用乙醇、甘油、防腐剂(羟苯乙酯)、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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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本品为乳白色半透明状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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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它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干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婴幼儿、儿童和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需谨慎。 4.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倾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