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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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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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和明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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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396 |
国药准字H20000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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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咳嗽、多痰。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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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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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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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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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麻黄碱0.365毫克、远志流浸膏0.015毫升、紫菀流浸膏0.025毫升、桔梗流浸膏0.045毫升、氯化铵30毫克。辅料为: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5%淀粉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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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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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4.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运动员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痰量过多、哮喘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遵医嘱。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粒,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11.精神抑郁症不宜服用。 12.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13.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