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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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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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和明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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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396 |
国药准字H1094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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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咳嗽、多痰。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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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温水冲服。7~12岁儿童,一次0.5包;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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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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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妊娠3个月内的妇女,有精神病史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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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麻黄碱0.365毫克、远志流浸膏0.015毫升、紫菀流浸膏0.025毫升、桔梗流浸膏0.045毫升、氯化铵30毫克。辅料为: |
本品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糊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基纤维素。化学名:为3-甲氧基-17-甲基-9α,-13α-,14α-吗啡喃氢溴酸盐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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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本品为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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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4.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运动员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