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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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275g/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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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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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3020215 |
国药准字Z20063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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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咳嗽、多痰。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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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8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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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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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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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麻黄碱0.365毫克、远志流浸膏0.015毫升、紫菀流浸膏0.025毫升、桔梗流浸膏0.045毫升、氯化铵30毫克。辅料为: |
北瓜清膏、党参、浙贝母、南沙参、生姜,辅料为饴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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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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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4.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运动员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脾气虚者,哮病发作期禁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咳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