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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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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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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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3020215 |
国药准字Z4402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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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咳嗽、多痰。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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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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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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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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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麻黄碱0.365毫克、远志流浸膏0.015毫升、紫菀流浸膏0.025毫升、桔梗流浸膏0.045毫升、氯化铵30毫克。辅料为: |
化橘红、百部(蜜炙)、苦杏仁、茯苓、水半夏(制)、五味子、白前、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柠檬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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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淡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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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4.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运动员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可可康橘红痰咳颗粒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