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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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片*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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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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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80 |
国药准字Z53020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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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温中补虚,调和肝脾,行气活血,止痛生肌。本品用于脾胃虚寒及肝脾不和型慢性胃炎症见脘腹疼痛,腹胀喜温,反酸嗳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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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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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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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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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黄芪、大红袍、延胡索、白芍、鸡矢藤、白及、砂仁、五倍子、肉桂、丹参、甘草、炮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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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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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 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 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忽躁易怒,头晕血压高。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