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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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粒(一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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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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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80 |
国药准字H44025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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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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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或胃痛发作时嚼碎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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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1、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致严重便秘,粪结块引起肠梗阻。 2、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 3、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后,可能引起血铝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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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阑尾炎、急腹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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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氢氧化铝0.245克,三硅酸镁0.105克,颠茄流浸膏0.0026毫升。辅料为:玉米淀粉、羧甲基淀粉钠、滑石粉、硬脂酸镁、聚山梨脂80、乙醇、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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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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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妊娠期头三个月、肾功能不全者、长期便秘者慎用。 3.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等患者慎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