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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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克(含次硝酸铋0.066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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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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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80 |
国药准字Z5202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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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本品健胃和中,理气止痛。用于胃酸过多,及慢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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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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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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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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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甘草、陈皮、川木香、大黄、石菖蒲、次硝酸铋、碳酸镁、碳酸氢钠、氧化镁。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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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淡黄棕色片;气香,味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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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