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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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 |
0.1g(按C19H15ClN2O4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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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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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国药准字H20020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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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1. 本品用于治疗胃溃疡。 2.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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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1. 胃溃疡:通常成人一次0.1g﹐一天3次﹐早、晚及睡前口服。2. 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通常成人一次0.1g﹐一天3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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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据国外文献报道、在被调查的10047例病例中有54例(o.54%)出现了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在内的副作用。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3035例中,有18例(0.59%)出现了副作用。在副作用的种类,发生率方面未显示老年人与非老年人间的差异。 1. 严重不良反应 (1) 白细胞减少(0.1%以下)﹑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有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这时应充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 (2) 肝功能障碍(o.1%以下)﹑黄疸(频度不明*)、有时出现伴随GOT﹑GPT﹑γ-GPT﹑AL-P上升等肝功能障碍﹑黄疸,这时应充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 2. 一般不良反应腹胀﹑便秘等。据资料报道服用瑞巴派特后,可出现口渴﹑头晕﹑恶心﹑呕吐﹑烧心﹑暖气﹑腹痛﹑腹泻﹑喉部异物感﹑肝功能异常﹑BuN升高﹑乳房发胀﹑溢乳﹑月经紊乱及过敏症状(搔痒﹑皮疹﹑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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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禁止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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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瑞巴派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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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白色薄膜包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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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禁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