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 |
0.4gx36片/盒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国药准字Z2008067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温胃止痛。用于慢性胃炎,胃脘凉痛,饮食生冷,受寒痛甚。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黄芪(炙)、党参、附子(制)、山药、白术(炒)、肉桂、山楂(炒)、陈皮、砂仁、肉苁蓉(制)、乌梅、补骨脂。 |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片剂。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胃大出血时忌用。 2.孕妇忌用。 3.胃脘灼热痛证、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本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