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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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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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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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国药准字H2202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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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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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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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异味感、胸闷、呼吸困难。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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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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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氧化铝90毫克、三硅酸镁72.5毫克、维生素U25毫克、甘草浸膏粉16.5毫克、罗通定2毫克、白芨17毫克、淀粉酶25毫克、胆粉1.5毫克、薄荷脑0.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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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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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妊娠头3个月慎用。 4.萎缩性胃炎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