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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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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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可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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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国药准字H21023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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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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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4次,饭前和睡前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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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偶见眼睛痛、眼压升高、皮肤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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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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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胃膜素0.56克,海螵蛸细粉0.096克,莨菪流浸膏0.032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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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的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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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3.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