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 |
复方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国药准字H1302373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成人,每次2~4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或胃痛发作时服用。 |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1.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2.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
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氢氧化铝0.2克,氧化镁0.15克,颠茄流浸膏0.00425克,姜粉0.025克,桂皮粉0.025克。 |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灰色白片。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习惯性便秘患者慎用。5.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阑尾炎或急性腹痛、骨折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7.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