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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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 |
每片重0.7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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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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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国药准字Z44021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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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清热凉血,健脾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胃热烧灼,脘腹刺痛,呕恶吞酸,食少倦怠,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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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嚼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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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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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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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猴耳环、陈皮、七叶莲、木香、甘草、氢氧化铝、氧化镁、次硝酸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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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黄棕色至灰棕色的片;气微甜、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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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本品含氢氧化铝、硝酸铋、氧化镁。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