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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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20H20N6O7S4计算1.0g |
0.2g(以左氧氟沙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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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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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35 |
国药准字H20067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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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如上、下泌尿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淋病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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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0.25g、0.5g或1.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4ml注射用水,或2.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于3~5分钟内注射。静脉输注:0.25g、0.5g、1.0g或2.0g注射头孢地嗪钠溶于40ml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中,20~30分钟内输注。肌肉注射:0.25g、0.5g或1.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4ml注射用水,或2.0g注射头孢地嗪钠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臀肌深部注射;为防止疼痛,可将本品溶于1%利多卡因溶液中注射(此时须避免注入血管内)。用量见下表:适应症剂量给 |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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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可能出现皮肤过敏反应(荨麻疹)、药物热和可能危及生命的严重急性过敏反应。2、对胃肠道的影响:恶心、呕吐和腹泻。在治疗过程中及治疗后最初几周内,如出现严重的持续性腹泻,应考虑有伪膜性肠炎的可能。3、对肝功能的影响:血清肝酶(ALT、AST、γ-GT、ALP、LDH)及胆红素升高。4、血液系统反应:可能发生血小板计数减少,嗜酸粒细胞计数增加,极少见溶血性贫血,疗程超过10天时应监测血象。5、肾脏:少数情况下,可见血清肌肝和尿素氮的暂时性升高。6、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炎症反应和疼痛。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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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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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地嗪钠,其化学名为:为(6R,7R)-7-[(2-氨基-4-噻唑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5-羧甲基-4-甲基-2-噻唑基)硫]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二钠盐。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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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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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溶解后应尽早使用,室温下保存不超过6小时,2~8℃冰箱中不得超过24小时;在葡萄糖溶液中不能长期保持稳定,应立即注射;不易溶于乳酸钠溶液中;不能与其它抗生素在同一溶液内混合。与青霉素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存在交叉过敏的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时,应立即停止注射,保留静脉插管或重新建立静脉插管,保持病人卧位,双脚抬高,气道通畅;紧急时立即静脉注射肾上腺素,继而给予糖皮质激素静脉注射,如250~1000毫克甲基强的松龙,可重复给药,随后静脉注射容量代用品;必要时采用人工呼吸、吸氧、抗组胺药等治疗措施。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 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8.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