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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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20H20N6O7S4计算0.5g |
75mg*8片/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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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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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47 |
国药准字H20051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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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如上、下泌尿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淋病等。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3.胆道感染,4.肠道感染,5.皮肤软组织感染,6.眼、耳、鼻、口腔感染,7.其它: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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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0.25g、0.5g或1.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4ml注射用水,或2.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于3~5分钟内注射。静脉输注:0.25g、0.5g、1.0g或2.0g注射头孢地嗪钠溶于40ml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中,20~30分钟内输注。肌肉注射:0.25g、0.5g或1.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4ml注射用水,或2.0g注射头孢地嗪钠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臀肌深部注射;为防止疼痛,可将本品溶于1%利多卡因溶液中注射(此时须避免注入血管内)。用量见下表:适应症剂量给 |
口服,成人一日0.3~0.45g(75毫克规格4~6片,150毫克规格2~3片),分2~3次服用,严重感染者一日0.6g(75毫克规格8片,150毫克规格4片),分2~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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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可能出现皮肤过敏反应(荨麻疹)、药物热和可能危及生命的严重急性过敏反应。2、对胃肠道的影响:恶心、呕吐和腹泻。在治疗过程中及治疗后最初几周内,如出现严重的持续性腹泻,应考虑有伪膜性肠炎的可能。3、对肝功能的影响:血清肝酶(ALT、AST、γ-GT、ALP、LDH)及胆红素升高。4、血液系统反应:可能发生血小板计数减少,嗜酸粒细胞计数增加,极少见溶血性贫血,疗程超过10天时应监测血象。5、肾脏:少数情况下,可见血清肌肝和尿素氮的暂时性升高。6、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炎症反应和疼痛。 |
1.过敏反应:发热、呼吸困难、浮肿、间质性肺炎、光敏症、皮疹、皮肤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2.消化系统反应:恶心、呕吐、纳差、腹泻。3.头痛、失眠、疲倦、痉挛、血小板减少。4.偶可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粒细胞缺乏症、假膜性肠炎、低血糖、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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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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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地嗪钠,其化学名为:为(6R,7R)-7-[(2-氨基-4-噻唑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5-羧甲基-4-甲基-2-噻唑基)硫]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二钠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苯磺酸妥舒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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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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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溶解后应尽早使用,室温下保存不超过6小时,2~8℃冰箱中不得超过24小时;在葡萄糖溶液中不能长期保持稳定,应立即注射;不易溶于乳酸钠溶液中;不能与其它抗生素在同一溶液内混合。与青霉素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存在交叉过敏的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时,应立即停止注射,保留静脉插管或重新建立静脉插管,保持病人卧位,双脚抬高,气道通畅;紧急时立即静脉注射肾上腺素,继而给予糖皮质激素静脉注射,如250~1000毫克甲基强的松龙,可重复给药,随后静脉注射容量代用品;必要时采用人工呼吸、吸氧、抗组胺药等治疗措施。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并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6.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