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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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粒重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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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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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32 |
国药准字Z2005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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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胃和中。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及慢性胃炎。 |
健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痛;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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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次4~6粒, 一日3次, 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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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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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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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猴头菇、密封(炼),防腐剂(山梨酸钾、柠檬酸钠) |
木香、救必应、高良姜、肉桂、陈皮、甘草流浸膏、碳酸氢钠、三硅酸镁。辅料为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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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粘稠液体;气特殊,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至灰褐色粉末或颗粒;气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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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