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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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粒装0.5g(相当于原药材0.7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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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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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32 |
国药准字Z4502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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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胃和中。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及慢性胃炎。 |
制酸止痛,理气化瘀,温中健脾。用于胃脘痛,胃酸过多;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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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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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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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孕妇及月经过多者禁用。3.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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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猴头菇、密封(炼),防腐剂(山梨酸钾、柠檬酸钠) |
三七、延胡索、香附、吴茱萸、瓦楞子、枯矾、甘草、白芍、白及、川楝子、氧化镁、碳酸氢钠、颠茄流浸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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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粘稠液体;气特殊,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灰色的粉末;气辛,味微咸、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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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热痛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口渴、口臭、胃中嘈杂易饥、大便秘结、甚则口腔糜烂、牙周肿痛。5.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6.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服用本品后,有时有口干渴现象,停药后可消失。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