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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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0.67克 |
每袋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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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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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267 |
国药准字Z37020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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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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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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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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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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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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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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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6.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