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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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4g;每瓶装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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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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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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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345 |
国药准字Z1098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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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补肝,益肾,明目。用于老年性白内障早、中期属肝肾不足、阴血亏虚证,症见视物模糊、头晕、耳鸣、腰膝酸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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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g,一日三次,饭后服用。一个月为一疗程,连续服用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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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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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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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 |
熟地黄、盐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白芍、黄精、党参、川芎、菊花、炒决明子、车前子(炒)、密蒙花、炒金荞麦、山楂、升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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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水丸;气微香,味苦、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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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治疗期间请勿服用对视力有影响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