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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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92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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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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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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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345 |
国药准字Z62021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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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本品用于温补气血。本品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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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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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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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1.孕妇忌服。2.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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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芍、白术、川芎、当归、党参、茯苓、肉桂、熟地黄、炙甘草、炙黄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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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浓缩丸,味甘微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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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5.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证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