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3g(相当于原药材0.48g) |
|
生产企业 |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345 |
国药准字Z3702078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温补肾阳,补髓填精。用于因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头晕耳鸣,心悸失眠,小便频数。 |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
成分 |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 |
大枣、当归、茯苓、附片、干姜、甘草、枸杞子、海龙、海马、黄芪、鹿茸、麦冬、牡丹皮、牛膝、人参、肉苁蓉、砂仁、山药、蛇床子、熟地黄、水蛭、桃仁、天冬、五味子、羊鞭、淫羊藿。 |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腥、微辛。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