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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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9gx10丸/盒 |
0.42gx10粒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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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漳州市生物化学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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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719 |
国药准字Z3502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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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清热解表。用于流行性感冒,伤风咳嗽,头晕发热,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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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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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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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脾胃虚寒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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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辅料为:炼蜜 |
羚羊角、金银花、淡竹叶、薄荷油(或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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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或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显黄棕色;气香、味凉、苦而后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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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