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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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9gx10丸/盒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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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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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719 |
国药准字B2002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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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养心,益肾,安神。用于神经衰弱症见失眠,多梦,头晕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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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2支,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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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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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脾胃虚寒者禁用。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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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辅料为:炼蜜 |
酸枣仁、桑棋、菊花、获、山植、百合、陈皮、荷叶、灵芝。辅料为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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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或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味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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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