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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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10g(相当于总药材1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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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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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32 |
国药准字Z2102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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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清热,宣肺化痰。用于小儿外感风寒、肺胃蕴热证,症见: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咳嗽有痰,咽喉肿痛,口渴。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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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岁~3岁:每次10毫升,一日2次;4岁~7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8岁~14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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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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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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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荆芥穗、薄荷、化橘红、黄芩、紫苏叶、法半夏、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 |
本品消炎退热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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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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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3.本品如有少量沉淀,可摇匀后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