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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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每瓶装150ml。 |
90ml(乐家老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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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一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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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389 |
国药准字Z35020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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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润肺,祛痰止咳。用于咳嗽气喘,吐痰黄稠或咳痰不爽,咽干喉痛。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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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三岁一次半支,四岁以上一次1支,一日4次。 |
口服,2~5岁一次5ml,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lOml,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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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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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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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菀、百部、枇杷叶、麻黄、苦杏仁、前胡、蓼大青叶、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柠檬酸、甜菊糖、B一环糊精、薄荷油香精,防腐剂(苯甲酸钠)。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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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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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运动员慎用。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