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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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25g |
2.4% 6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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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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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697 |
国药准字H4402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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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咽喉肿痛,发热烦躁,大便秘结。小儿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以上证候者。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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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一次1.5片,一日2次;三岁一次2片,一日3次;六岁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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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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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辛辣、鱼腥食物。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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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蚕砂,大黄,青黛玄参,皂角子,赤芍,板蓝根,麦冬,连翘,牡丹皮,地黄,甘草,白茅根,金银花,薄荷脑 ,川贝母。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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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为绿褐色,味苦。 |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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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本品不宜长期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