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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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l:4mg(按C18H19N3O计) |
3mg(多肽):100μg(核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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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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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国药准字H20013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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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用于治疗病毒性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 1.皮肤病;扁平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两周为一个疗程;银痟病,尖锐湿疣等,三个月为一个疗程 2,呼吸道疾病;反复感冒,支气管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鼻炎,流行性腮腺炎等,两周一个疗程 3,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流行性出血热等,三个月一个疗程 4,其他: (1)肾病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紫癜,硬皮肤,红斑浪疮,溃疡病等,三个月一个疗程。 (2)恶性肿瘤,肿瘤病人放化疗后的辅助治疗,一个月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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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口服。一次3~6mg(1~2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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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无任何毒副作用,可长期使用,临床未见孕妇及婴幼儿有任何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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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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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猪脾中提取的一种低分子量多肽-核苷酸合物,多肽、核苷酸、以及18种游离氨基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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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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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