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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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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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l:4mg(按C18H19N3O计) |
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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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立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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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国药准字H2015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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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适用于减轻中度或重度疼痛,包括术后急性疼痛和与肿瘤相关的慢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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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遵医嘱口服。 成人一次50mg,一日3~4次。 严重疼痛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加量,如术后镇痛:初次100mg,2小时后加服100mg,4~5小时后再加100mg,然后按照常规剂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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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盐酸替利定可能引起恶心、呕吐、便秘、困倦、精神错乱、口干、出汗、颜面发红、眩晕、心动过缓、心悸、体位性低血压、体温过低、不安、情绪变化和瞳孔缩小。可能有排尿困难、输尿管或胆管痉挛。颅内压可能升高。可能发生荨麻疹和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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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对应用本药后有血压升高史者、头部损伤者、颅内压升高者、急性酒精中毒者、胆道术后者、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发绀或其它呼吸功能严重紊乱者、心肌缺血、心力衰竭者、卟啉症、正在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中断治疗不到14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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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替利定 其化学名称为:(1RS,2SR) -2-(二甲基氨基) -1-苯基-3-环己烯-1-羧酸乙酯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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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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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应用本品前首先应考虑到出现呼吸抑制的严重性。 根据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止痛治疗指导原则》中关于癌症疼痛治疗用药个体化的规定,对癌症病人镇痛使用本药应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和耐受情况决定剂量。 甲状腺功能减退、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肝功受损、前列腺肥大或休克患者应慎用盐酸替利定。肠道炎症或梗阻患者应慎用。老年患者和疲惫患者剂量应减少。 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如乙醇,麻醉药、安眠镇静药、神经镇静药如酚噻嗪类合用,盐酸替利定的抑制作用会增强。 盐酸替利定反复给药可能产生药物滥用和依赖。有报道过发生接触性皮炎。 服用盐酸替利定的患者不应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或者饮用含酒精饮料。肾功损伤患者应减少剂量。 置于儿童不可触及之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未确定安全性,建议不用。分娩时使用可能导致新生儿呼吸抑制。 尚未确定安全性,建议不用。分娩时使用可能导致新生儿呼吸抑制。 【儿童用药】 暂无儿童用药数据。 【老年用药】 遵医嘱减少药量。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可致呼吸抑制及其它重要功能的抑制,尤其儿童可能产生惊厥。对药物过量可对症和支持疗法。包括重复剂量的纳洛酮解毒,胃肠道灌洗,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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