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l:4mg(按C18H19N3O计) |
10mg |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国药准字H3202364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增强机体免疫功能和抗肿瘤辅助药。 |
|
用法用量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口服:急性肝炎每服1~2片,一日3次,以1个月为一疗程。慢性肝炎每服3~4片,一日3次,连服3个月为一疗程。 |
|
副作用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1.少数患者有口干、腹泻、上腹部不适感,经对症处理可消失。 2.个别患者出现血小板轻度减少,停药后可恢复。 |
|
禁忌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齐墩果酸片主要成分为齐墩果酸。 【成 份】 化学名:3β-hydroxy-olea-12-en-28-oic acid 分子式:C30H48O3 分子量:456.71 |
|
性状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或类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