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g(按C18H19N3O计) |
每粒装0.5g |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63 |
国药准字Z440207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①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②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清热燥湿,行气活血,柔肝止痛,消炎止痛,理气健脾。用于上腹隐痛,饱胀,反酸,恶心,呕吐,纳减,心口嘈杂。 |
|
用法用量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昂丹司琼。 【成 份】 化学名: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化合物 分子式:C18H19N3OHCl2H2O 分子量:365.83 |
三叉苦、九里香、两面针、木香、黄芩、茯苓、白芍、地黄。辅料为二氧化硅、滑石粉、硬脂酸镁。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颗粒;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浅表性、糜烂性、萎缩性等慢性胃炎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5.慢性胃炎患者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