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4mg(按C18H19N30计) |
每粒装0.4g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18 |
国药准字Z2010303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①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②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用于防治乘车、船和飞机引起的眩晕、恶心和呕吐等晕动症状。 |
|
用法用量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外用,于乘车、船、机前20分钟,取本品贴于翳明或内关双侧穴位。 |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有口渴、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嗜睡、心悸、局部潮红、定向障碍、头痛、尿潴留、便秘。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有卟啉病史、哮喘史及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昂丹司琼。 【成 份】 化学名: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化合物 分子式:C18H19N3OHCl2H2O 分子量:365.83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贴含氢溴酸东莨菪碱0.34毫克,水杨酸甲酯3.18毫克,樟脑3.18毫克,薄荷脑3.18毫克。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小块含药膏布,膏面淡黄色。 |
|
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1、老人、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严重心脏并器质性幽门狭窄、麻痹性肠梗阻以及肝硬化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得贴于皮肤破溃处。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