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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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mg(按C18H19N30计) |
每丸重0.2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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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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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18 |
Z2015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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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①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②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温中和胃,理气止痛。适用于邪滞中焦所致的恶心、呕吐、纳差、胃痛、腹痛、胃胀、泄泻等症及急性胃炎、急性肠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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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温开水冲服,成人每次4-6丸、小儿减半,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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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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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3.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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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昂丹司琼。 【成 份】 化学名: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化合物 分子式:C18H19N3OHCl2H2O 分子量:365.83 |
颠茄提取物、肉桂、丁香、甘草、目水杨酸本酯、薄荷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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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褐色丸剂,气特异,味辛苦微麻,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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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4.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