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克(相当于原药材2克) |
0.5gx10袋/盒 |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云南裕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047 |
国药准字Z5302031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袋,小儿一次半袋-1袋,一日两次。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瓶(袋),周岁以内一次半瓶(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山楂(炒)、麦芽(炒) 。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牛黄。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 4.糖尿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