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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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克(相当于原药材2克) |
30g/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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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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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047 |
国药准字Z42020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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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湿浊中阻、脾胃不和所致的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恶心,嗳气纳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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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袋,小儿一次半袋-1袋,一日两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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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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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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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山楂(炒)、麦芽(炒) 。 |
木香、砂仁、香附、槟榔、甘草、陈皮、厚朴、枳壳、苍术、青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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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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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 4.糖尿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 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 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