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克(相当于原药材2克) |
6gx10袋/盒 |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047 |
国药准字Z1402062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消食导滞,行气泻水。 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袋,小儿一次半袋-1袋,一日两次。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山楂(炒)、麦芽(炒) 。 |
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 4.糖尿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不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不适用于脾胃虚弱者,表现为身倦乏力,脘腹胀满,精神不振,嗜卧,面色萎黄不华、便溏。 4.不适用于老年性便秘。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本品不宜久服,服用三天无效应到医院就诊。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药品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1.如正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