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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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克(相当于原药材2克) |
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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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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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047 |
国药准字H20123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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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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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袋,小儿一次半袋-1袋,一日两次。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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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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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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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山楂(炒)、麦芽(炒) 。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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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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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 4.糖尿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