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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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于总药材4g) |
每20粒重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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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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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910 |
国药准字Z3702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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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调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胃脘胀闷,胃口疼痛,呃逆,暧腐吞酸,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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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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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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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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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 |
厚朴(姜制)、枳实(麸炒)、槟榔、香附(醋炒)、木香、苍术(米泔水炒)、砂仁、白术(麸炒)、莱菔子(炒)、山楂(炒)等14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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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或糖衣丸;气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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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 4.糖尿病患者(有糖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