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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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于总药材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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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千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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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910 |
国药准字Z51022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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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健脾和胃,消食调中。用于脾胃虚弱,饮食停滞,胸痞腹胀,小儿食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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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每次6~12克,水煎服,或粉碎后入茶、丸、散等制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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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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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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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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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不规则细小块状或粗颗粒状物,表面灰白色至微黄色,粗糙,质脆易碎。有陈腐气,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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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 4.糖尿病患者(有糖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大便干。3.哺乳期妇女慎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