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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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于总药材4克)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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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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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29 |
国药准字Z3402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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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温中养胃,行气止痛。用于中焦虚寒所致的胃痛,症见胃脘冷痛、腹胀嗳气、纳差食少、畏寒无力;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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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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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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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胃大出血时忌用。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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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 |
党参、附子(制)、黄芪(炙)、肉桂、山药、肉苁蓉(制)、白术(炒)、山楂(炒)、乌梅、砂仁、陈皮、补骨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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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色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细粉和颗粒;味微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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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 4.糖尿病患者(有糖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宜消化的食物。 2.胃脘灼热痛证、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本药3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